关于实行瑶湖校区图书馆与青山湖校区图书馆通借通还及开展委托借阅服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馆藏资源的使用效率、方便广大师生读者,结合我馆馆藏分布现状,自2013年11月21日起,图书馆在瑶湖—青山湖两大校区图书馆之间实行通借通还和开展委托借阅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借通还
1.服务内容:读者可以在瑶湖-青山湖校区任意馆借阅、归还其它校区馆的图书。
2.办理对象:持有效借阅证件(瑶湖校区校园卡或青山湖校区借书证)的全校学生读者。
3.办理地点:瑶湖校区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青山湖校区二楼东头咨询处。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
二、委托借阅
1.服务内容:读者可向图书馆提出借阅申请,借阅本地无馆藏或已借出,而异地馆该书呈“可借”、“在馆”状态的图书。
2.办理对象:持有效借阅证件(瑶湖校区校园卡或青山湖校区借书证)的全校学生读者。
3.办理地点:瑶湖校区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青山湖校区图书馆二楼东头咨询处。
4.办理程序(附流程图)
(1)读者持有效证件到办理地点所设的自助检索机上查找到自己所要借的书,其中文学艺术类书籍暂不列入委托借阅之列;
(2)在确定此书的状态为“可借”、“在馆”时,读者按机器提示填写委托借阅申请单;
(3)申请提交成功后,图书馆将在三个工作日(不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读者;
(4)读者收到信息反馈,或了解未能找到其所订书的详细信息,或到就近馆办理借阅取书。
5.委托额度
读者委托数量暂定为一本,借期满后同样可以自助续借一次,还书时既可以在原借书处归还,也可以到此书归属地馆归还。
6.违约处理
读者预约的图书在预约书架上统一存放5个工作日,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来取书视为读者主动放弃本次预约,图书馆删除预约记录,记读者一次预借违约,同时酌情停止对其提供委托借阅服务。
7.办理委托借阅时间:图书馆非闭馆时间。
通借通还和委托借阅的借阅规定与图书馆日常服务规则保持一致;本通知解释权在校图书馆,未尽事宜请向图书馆咨询。
图书馆
2013年11月21日
委托借阅操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