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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借书期限特别说明

 
寒暑假借书期限特别说明
 
各位师生读者:
  寒假将至,爱读书的你们都想到图书馆借点书回家利用假期阅读,但你们可能都有一个疑问:借阅期限如何处理?现特出此通知,以示说明。
1,所借图书如在放假前已到期,则超期时间与假期时间合并计算。
 例如:读者2009年12月14日借书一本,2010年1月13日到期(本科生借阅期限一个月),2010年1月15日放假,2010年3月1日开学,该读者2010年3月2日才来还书,那此书超期时间为46天,此即“超期时间与假期时间合并计算”之解释。
2,所借图书如在寒暑假期间到期,则在开学后七天内归还,如未按时归还,则从第八天起计算超期。
 例如:读者2009年12月25日借书一本,2010年1月24日到期(本科生借阅期限一个月),2010年1月15日放假,2010年3月1日开学,该生如在2010年3月1日至3月7日还书,不算超期,如3月8日来还书,则超期一天,以此类推。
3,所借图书如在放假后到期,则按实际时间计算。
 例如:读者2009年1月13日借书一本,2010年3月12日到期(研究生和老师借书期限为两个月),2010年1月15日放假,2010年3月1日开学,该读者如2010年3月20日来还书,则超期七天,以此类推。
                                             
 
                                               图 书 馆
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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