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图书馆定于2011年1月21日中午11:30分开始闭馆,2011年2月21日恢复正常开放,请同学们于我馆闭馆前将自己的所有物品全部带走,否则,将按无主物品处理(寒假期间到自习室拿书籍等物品的要求一律不予受理)。请大家相互转告并遵照执行。谢谢配合!
注:请2010年11月30日(周二)、12月1日(周三)晚有书籍放在二楼自习室,2010年12月1日(周三)晚有书籍放在四楼西头小自习室的同学,尽快到自己所在学院副书记处领取并填写图书馆占座处理意见表,于2011年1月21日中午11:30分之前到图书馆五楼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无主物品处理。
图书馆
2011年1月4日